上,她突然说:“刚出医院又进医务室,你可真惨!”
我望向徐昊:“你告诉她的?”
徐昊的样子相当无辜。
“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夏雨夺过话语权,“医生在给患者输液治疗之前,为了避免反复静脉穿刺的痛苦,都会事先吩咐护士去给患者打好留置针。我发现你左手背上有一片红红的印记,其内隐约可见针孔,这种情况大多就是由留置针导致的。这个留置针造成的印记现在仍清晰可见,说明你刚出院不久。再看你神情晦暗,走起路来晃晃悠悠,倘若你认为自己没病,我还真要劝你赶紧去医院瞧瞧。”
“你还别说,他就是这么个人,”徐昊如遇知音,“之前他生病发热,还是我先察觉到的异样,你说他有多……”
“多大大咧咧是吧?”夏雨替徐昊说完,“从外部粗看来,他把自己打理的还算井井有条,可脚下那双黑黢黢又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出卖了他的懒散本性,如果真爱干净并且足够细心,根本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出现。当然,他不属于个例,而是你们这些大男孩儿的通病。”
听近在咫尺的两个人对自己评头论足,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愉悦的事,我打断他俩:“完事了吧?”
“嗯……”夏雨似乎还有话要说,“你应该不是本地的,虽然口音已被同化,但平翘舌的发音很准确,与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有天壤之别。”
她这一席话触碰到了我内心里关于故乡的痛点,都说思乡是每个中年男人必经的心路历程,可我才十七岁啊。
我的家乡位于祖国地图的鸡冠之上。
曾经听闻,三亚海边上有两块大石头,一个上面刻着‘天涯’,另一个则刻着‘海角’。我暗自寻思实属大言不惭,如果那里是天涯海角,老子小时候就住在世界尽头!
打我记事起,爸妈就酷爱饮酒,不仅是个人爱好,也是交际工具。我的整个童年也因此被划分为爸妈醉酒前和爸妈醉酒后。醉酒前,我的生活与其他小朋友别无二致。醉酒后,它随即变成一部名为‘想要活下去,就要靠自己’的血泪史。
爸妈对饭局文化近似迷信,我家也的确在饭桌上的推杯换盏中飞黄腾达过,只是好景不长,酒桌上虚假的友谊跟他们杯中的高度白酒很相似,上头快,第二天醒的也快。正所谓飞得越高摔得越痛,我总在思考,当时爸妈是有多走投无路,最后才落得个背井离乡,来到现在这个中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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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有跟医生沾亲带故的职业都长着一张苦瓜脸?
如果不是,那我们眼前的这名校医该如何解释?
她不施粉黛,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眼镜,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行事作风干练,只是从我们进屋开始,就未曾见她笑过,搞得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我决定就诊之前先跟她道个歉:“实在不好意思,千不该万不该,被人拿平底锅给揍了,您说跟谁说理去,您多多见谅,劳请抽空帮我看看?”
她意味深长的望着徐昊和夏雨:“你们朋友?怕不是被揍傻了,太严重的不归我管,最好直接去医院。”
夏雨连连摇头,笑道:“跟我关系不大,您随便处置。”
还是徐昊够义气,赶忙打圆场:“他除去长了一张时常漏风的嘴,其余还算好。”
患者嫌医生不够热情,医生嫌患者没事多作怪,两者都心不甘情不愿的,医患关系能不紧张么。
她刚将我的伤口处理妥当,医务室大门突然被鲁莽的撞开,那个毛发特浓密的家伙现身门口,手里竟还拿着凶器平底锅。
徐昊向他挥手示意:“飞哥,你怎么来了?”
他摆动着手里的平底锅:“我来慰问一下自己犯下的罪。”
从见他进门开始,我的头皮就诉苦似的隐隐作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