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我一分钱不要!(1 / 4)

「骗捐款?」

秦牧皱了皱眉头,很快就想到了这种可能性。

这个叫秦老三的人……

说不定就是利用了大众的同情心,在这个名为「水珠筹」的p上发起捐款。

借此牟利。

其实。

在捐款行业,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许多人都利用了大众的善心,来获取不义之财。

又或者是……

自己家境情况正常,但家人生病,自己却不愿意出一分钱。

直接挂上病情放到p上。

号召全社会帮忙捐款。

至于自己,则是车照开,房子照住。

俨然将自家的疾病,转嫁给全社会,让全社会的爱心人士帮助他们治病。

病是真的。

钱也用在了治病上。

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而偏偏……

发起捐款的平台,也仅为了赚钱,只核实患病情况,根本没有去认真核实过患者的家境情况。

通常。

符合捐款要求的,应当是那些贫困家庭,无力支撑医药费、治疗费的家庭。

而大部份人……

都是在存款还有,车子和房子还在的情况下,自称无力支撑医药费,来博取社会的关注和同情。

久而久之。

这个社会的善心,渐渐被消费殆尽,一文不值。

「但是……该怎么验证这个秦老三属于骗捐呢?」

看着手机里秦老三的账号,秦牧皱了皱眉头。

开始认真思索了起来。

秦老三的行为,肯定是属于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明显构成了诈骗罪。

而关于诈骗罪的立案……

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而定,但毫无疑问,这笔捐款已经超出了最低立案标准!

但……

他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秦老三属于骗捐。

仅限于猜测。

在没证据的情况下报警警方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倒是可以从平台入手。」

秦牧想了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各大法条。

终于在《慈善法》中,找到了相关条例。

他无法对这个秦老三进行举报。

但却可以对这个「水珠筹」平台进行发起举报。

慈善法规定,作为慈善机构,有义务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

若是其组织下出现与社会公德违背的事件……

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失察、管理不当、制度缺失等。

随后。

他打开了电脑,在网页上搜索到了水珠筹法务部的联系方式。

沉吟之后。

决定先礼后兵。

写了一封律师信,邮件发送到了对方邮箱。

这也是他成为律师以来,第一次写律师信。

他目前只看到了秦老三的案子,出现了疏忽之处,并不能确定这个平台有问题。

如果这个平台懂的话……

看到了他的信,自然会去重点审核秦老三的经济情况,确定他是否符合受捐条件。

这是最直接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

……

与此同时。

魔都。

某高端商业写字楼。

水珠筹

总部。

法务部。

邓昂熊如往常一般,处理着公司法务邮箱里的邮件。

这些邮件……

一般是其余各个公司寄送或者转发而来的,多半是商业合作。

发送人都是各公司的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