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 / 6)

他现在的心情,十分沉重。

一方面。

是因为收到了这个传票。

另一方面,则是怀疑田舒兰已经背叛了他。

刚才电话里的这个男声……

狠狠刺痛了他。

“好,我知道了。”

而电话那头。

在听说他可能要坐牢之后,田舒兰的语气出奇的平静。

没有表现出丝毫担忧。

“砰!”

孟磊紧咬着牙,狠狠拍了一下桌子。

气得浑身抽搐。

……

晋城。

养老院里。

在上班之余。

秦牧抽空便会和马明沟通,了解案情的进度,进行远程指导。

这个案子……

其实比较麻烦。

因为严格来说,孟磊的行为属于借钱不还。

从构成要件上来说……

的确可以判定为诈骗。

但如果对方请个牛逼点的律师,有专业的法律指导的话,是完全有可能脱罪的。

比如说,将借钱行为往借贷纠纷上辩护。

之所以不还,是因为各种原因,情有可原。

再加上借贷纠纷,只属于经济纠纷,而非欺诈行为。

律师只要给力一点……

完全可能将诈骗罪辩没。

法院的判决,最多是判处孟磊偿还所有人的借款。

并不能将孟磊送进去。

而现在距离开庭还有四天时间。

这段时间里,足够他找到一个牛逼的律师了。

“四天后又有个诈骗案?”

八卦的张清源等人,也在无意中得知了这件事情的后续。

“判决都下来了,那人居然还敢转移财产?”

“我算是知道讨债有多难了,难怪网上有一群人专门干讨债的工作。”

“靠法律讨债,实在是太麻烦了,听说这种专门讨债的人,讨债效率非常高。”

“不过我觉得还是小秦的效率高,欠钱不还,直接给他往诈骗上搞,直接送人进去!”

“……”

众人围到了秦牧四周。

激动的讨论了起来。

他们并不关心为什么构成了诈骗,只关心又有热闹看了。

而且。

这个案子……

涉及了借钱纠纷。

生活中实在是太常见了,他们年轻时候都遇到过。

有着很深的代入感。

一个人一生中……

难免遇到几个借钱不还的老赖。

如果都能用秦牧这种方法送进去的话,以后估计没人敢借钱不还了。

“我这种方法也不适用于所有老赖,想要把人送进去,需要有多起案例,情节严重才行。”

秦牧听着众人的讲述,嘴角抽了抽。

耐心解释道:“借钱行为,本来只属于经济纠纷,但孟磊的行为……对多人借钱,且都未还,情节较为严重。”

如果一个人只借了一个人的钱……

那是无法将其定性为诈骗的。

只能算是经济纠纷。

可是……

如果一个人借了多人的钱,且都未还,那他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但还是那句话,如果律师牛逼一点,诈骗罪是有机会辩没的。

因为本质上,这属于同学间的借贷行为。

并非是针对陌生人的。

是基于同学之间的亲密关系,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借钱行为。

这是属于法律认可的,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

借钱不还……

只是违法,并不一定犯罪。

“对方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