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1 / 6)

不知怎的。

他发现今日的公诉人……

发言更加犀利,穷追不舍,不断质问。

和昨天完全是两个状态。

昨天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而现在……

像是豁出去了一样。

“我……我我……我们乡下经常这样啊,有矛盾的时候就这么闹,也没听说能这么严重啊……”

他咽了咽口水,依旧不死心。

试图为自己辩解。

在陈家村。

时常有几个外乡人来,难免发生矛盾冲突。

他以前就好几次带着一大批亲戚们……

上门“讨要公道”。

从没出过事。

这也是他至今都没搞懂的地方。

为什么……

这次针对陈启一家,突然间就出事了。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报警。”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冷哼了一声,接着说道:“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

其实。

非法拘禁这种事件,比较难判定。

因为拘禁的是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若是当事人缺少法律意识,没有主动报警,并未觉得人身自由受到了侵害……

他们检察机关了解不到案情,也无法做出控诉。

而陈导光等人的这起案件里……

陈启一家一看就很懂法。

主动报警,陈述对方的犯罪行为。

拍摄记录,留存了对方的犯罪证据。

证言证词……

都足以坐正陈导光等人的犯罪行为。

“那……那那你们的证据里说,我们殴打了对方,我们全程文明唠嗑,连棍子都没带……”

陈导光紧咬着牙。

爆发出了极强的求生欲。

继续“狡辩”。

“啪!”

他话音刚落。

公诉人便拍了拍其中一份证据,冷声道:“这份是伤情鉴定报告,陈启家尚未成年的小儿子,想要出去玩耍,被你打了一耳光。”

“这件事你怎么解释?”

陈导光咽了咽口水。

脸色有些难看,忍不住反问道:“就一个耳光,这也能算殴打?”

“这年头打耳光的事情多了,我也经常揍我儿子,难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脸上,满是不解。

愈发觉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这种小事……

他从未往上面殴打上面想。

“根据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只要具备了殴打行为的,便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判处。”

公诉人淡淡说道:“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指出了‘殴打’行为的定义,只要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为殴打。”

一般来说。

殴打这种违法行为……

在生活中出现的最多。

即便是情侣之间,也难免有些摩擦。

只要主观上是故意的殴打行为,都可以构成殴打。

针对这种情况……

只要被殴打者坚持追究,殴打者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33&30475&200709494&68&68

就算是轻轻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个耳光,踢了一脚……

只要有证据证实该行为的存在,对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轻微伤以下的,将对对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以拘留。

轻微伤则涉及了赔偿等问题。

轻伤以及重伤,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时,许多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