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1 / 6)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桉”。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之前秦牧送进去的那几个人,似乎都是他帮的忙。

随后。

庭审开始,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公诉人陈述起诉状,被告坚决自称无罪。

紧接着便是质证环节。

让她更为惊讶的是……

这个王大锤,水平似乎不怎么样。

全程都没有太亮眼的表现。

直到……

庭审进行到自由辩论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王大锤抬起了头,彷佛变了个人。

一举陈列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在法庭上,康慨陈词,直指公诉人。

好几条关于现行法典的反驳,把公诉人驳斥的接不上话来。

只能顾左右而言他。

“太勐了,这个律师太勐了……”

青岚咽了咽口水,满脸的震惊。

她本以为是青铜。

谁知道却是个王者!

虽然她不懂律师这行,但也知道,面对公诉机关,想要抗诉的难度非常大。

而王大锤提出的这些理由,将本来陷入了劣势的局面……

直接逆转!

目前来说,局面应该是均势。

公诉人一方,始终坚称证据充足,按照法律法条的要求,没有任何问题。

而王大锤则一直对构成该刑法的各个定义和行为,进行攻击。

比如说量刑过重,违反了刑法中的罪刑相当原则。

即售卖动物的行为,远远超出了拐卖妇女的刑罚,非常不合理。

还有费氏牡丹鹦鹉,目前已经大范围人工养殖,并不处于濒危状态,不能简单的以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来论罪。

行为无社会危害性,并未对社会、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不知道能不能赢……”

不知不觉中。

青岚紧握着拳头,心情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十二年,实在是太长了!

这个量刑,普通人都无法接受。

若宋云是专门饲养鹦鹉,并且出售的还好。

但他只是个业余爱好者。

在家中饲养,从未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如此判刑,在司法上,未免过于机械。

……

与此同时。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庭审还在进行。

原告席的公诉人,与被告方的王大锤,正在展开激烈的辩论。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你们口口声声说按照现行法律来执法,但这条现行法律……”

王大锤昂首挺胸。

脑海中闪过前几日里秦牧给他做的模拟开庭场景,冷声质问道:“经过了抽样调查,在民间知道的人,不足20。”

“也就是说,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