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和我们没关系,为什么要赔钱?(1 / 6)

“咦?发通报了?”

青岚逛完了学法联盟,突然看到了晋城官方发布的一个通告。

通告里,将这起事情的调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遛狗不牵绳,狗狗乱窜下水……”

青岚看着公示的结果,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这年头。

喜欢宠物的人的确是越来越多了。

她平时在小区里散步,经常能看到有人遛狗。

和猫这种动物不一样,狗精力旺盛。

每天都需要牵出去遛遛。

然而……

却依旧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自己的狗狗十分有灵性,乖巧听话。

没必要牵狗绳。

他们觉得……

自己的狗狗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如此温顺,面对别人的时候同样如此。

殊不知……

狗不是人。

偶尔碰到一些突发情况,难免吓坏在小区内的小朋友或者行人。

尤其是小狗碰到大狗的时候,动不动就呲牙咧嘴。

这种情况几乎在小区里每天都能看到。

哪怕物业三令五申,强调遛狗要牵绳,依旧有人不愿意牵绳。

觉得这是对狗狗的束缚和压抑。

不该约束狗狗的自由。

而这起案件里……

这两个女子,在外遛狗,依旧没有牵绳。

才引发了后面的惨剧。

男孩在明知狗狗落水的情况下去救人,善良和勇气固然可嘉,但行为的确实不可取。

调查里。

男孩的父母都表示,男孩不会游泳,以前也没学过游泳班。

“可惜了……”

青岚叹了口气。

下水救人,一直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

往年就发生过许多起下河救人……

反而因为体力不支,自己溺亡的事件。

落水的人,没有意识还好,若有意识,会拼命抓住一切救命稻草。

救援的人一旦被抓到……

自己体力若是不足,甚至会跟着一起沉下去!

而且。

若是短时间内无法救援成功,同样会耗尽体力,给自身造成危险。

所以。

那些经验丰富的人,一般会等到落水的人失去了意识才下水救人。

这样救人的效率会非常高。

也不至于把自己搭进去。

会游泳的尚且如此,不会游泳的人下水……

危险就更大了。

“不过根据民事过错原则,这两个女子……应该要承担一定责任吧。”

随后。

青岚根据从论坛里看到的那些法律知识,简单分析了一下。

明知救狗而下水。

这两名女子不构成刑事上的责任。

但在民事上,他们遛狗不牵绳、主动向未成年求救、放任未成年下水、事后逃离等行为,都构成了此次事件的过错。

过错越多,承担的民事责任就越大。

至于承担多少……

那就看双方之间的协商了。

……

与此同时。&29233&30475&20070&100&68

晋城。

某小区。

“嘟嘟嘟——”

严佳玉听着电话里传出的忙音,放下了手中的手机。

脸色极为难看。

她刚刚和男孩的家属尝试着沟通。

刚开始。

男孩的母亲什么钱都不要,一直在耍流氓,哭着喊着让她还儿子。

面对这种情况,她直接说了句“开个价”。

对面不知怎的。

突然间发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