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诶,很皮~(1 / 2)

接下来的魔咒课就不同了。教魔咒课的是一位身材小得出奇的男巫:弗立维教授,他就是拉文克劳学院的院长,据说有妖精的血统。由于他精通魔咒,他年轻时还得过决斗大赛的冠军。由于身材矮小,上课时他需要站在一摞书上,这才够得着讲桌。不过这位教授也是有意思,他身为拉文克劳学院的院长,却对格兰芬多的哈利·波特很感兴趣,他和斯内普教授一样,在第一堂课开始时,会拿出花名册点名,念到哈利的名字时,他甚至激动得尖叫了一声,从他那摞书上摔了下去,倒在桌子后面不见了。

第一堂魔咒课,弗立维教授没有教特别难的咒语。相反的,他先是给学生们表演了几个魔咒,展现了一下他的魔咒功底。

“来,大家看这里!”弗立维教授拿出他的魔杖,点了点最前排坐着的两位同学的课本,两本课本就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一样,直立起来,一起跳了一支交际舞。然后他从讲台上下来,走到过道里,

“你叫什么名字?苏菲·罗珀?好!”他魔杖再伸出去点了点苏菲的羽毛笔,羽毛笔就直立起来在羊皮纸上自动写出了苏菲的名字。

他接下来如法炮制,又让几位同学的羽毛笔做出了同样的行为。

他走到汤姆边上,“汤姆·约德尔是吧?”他故技重施,结果汤姆的羽毛笔完全没有反应,乖乖的躺在笔袋里,表现的像一支正常的羽毛笔一样。

弗立维教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哦?魔法免疫的羽毛笔,有意思!这笔不错,好好珍惜它。”

弗立维教授走开了,不过这支笔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毕竟魔法界有数不清的魔咒可以让其他的魔法失效。这些魔法物品的特性被称为“魔法免疫”。不过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这样的笔弗立维自己就有三四支。

他在台下走了一圈,成功调动了小巫师们的注意力,然后走回了讲台上。

“好了,孩子们,让我们开始今天的正课。众所周知,魔咒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巫师们的生活,也是为了方便巫师们施法,古代欧洲的巫师没有咒语,他们是从古代如尼字母中参悟魔法的奥妙,那时候的魔法界很稚嫩,甚至连魔杖学都不成体系……”

弗立维教授给大家稍微科普了一下魔法界的历史。

“所以教授,古代的巫师比现在要弱很多吗?”

有人萌生了这样的疑问。

“总体实力是不如现代巫师的,现代巫师在成体系的魔咒和结构堪称完美的魔杖的辅助下,能更简单的施展更复杂的魔法,这其实减弱了天赋在学习魔法时的影响,我可以肯定,你们中有一半的人在古代甚至无法成为巫师。但是古代巫师的实力两极分化严重,古代强者的实力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比方说霍格沃茨创始人之一的拉文克劳女士,她对楼梯施加的魔法历经千年而不朽,至今和千年前运作的方式没有差别,这种实力,我自叹弗如。”

魔法的发展,就像是麻瓜利用火焰一样。最开始只是有幸运儿偶然间发现雷劈下来烧熟的动物味道很可口,然后便是钻木取火、燧石取火等等。再往后,随着科技发展,现代麻瓜可以拿火柴、打火机轻而易举的点燃火焰。一个使用打火机点火的人,他真的能做到钻木取火吗?不一定的,但是一个能钻木取火的人,教给他怎么用打火机,他必然可以用打火机点火。

魔法也是一样。一开始魔法只掌握在某些幸运儿和神奇动物与人类的混血儿手中,后来诞生了如尼字母,一些人就能通过参悟如尼字母来获取力量,或许有人获得了极为强大的力量,但绝大部分人都平平无奇,或许现代掌握了一个恢复咒、铁甲咒、缴械咒的小巫师就能在当时纵横一方。魔杖就相当于是打火机,成熟的魔杖学诞生后,巫师与魔法才普及了起来。

“好了,闲话少说,今天我们要学习火焰咒,约德尔先生,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