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铃铛(1 / 2)

,身为反派被女主喜欢怎么办

孟清浅的贴身之物没有很多,除了女子需用穿的衣物之外,还有一只贴身玉佩和一个铃铛。

铃铛自然是配合噬魂丸使用的,限制何云霄的东西。

见到此物,孟清浅心中被何云霄撩拨起的各种情绪才稍感安定。

怎么说呢,虽然何云霄有意无意地破了自己的心防,但他的命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上。两相比较之下,还是命更重要一点。不过听说吃过噬魂丸的人会活不长,这可不行,何云霄有大用,可不能轻易死了。

孟清浅握紧了手中的铃铛,然后把贴身玉佩上的红绳拆下,穿进铃铛的孔里,把铃铛挂在胸口,贴身带着。

铃铛不大,挂在她的胸口倒也合适。不过铃铛大一些小一些都无妨,反正是深陷软肉当中动弹不得。

有了此物贴身,作为庇佑和心理暗示,孟清浅的心神再度安定了一些,不至于见到何云霄便脸红心跳,被破防破到话都不会说。

不过,铃铛挂在脖子上走路时极容易响动,得想个办法。

孟清浅此时已经换下旧衣。换下的衣物中,包括旧的亵裤和何云霄给的手绢也被换下。

这两个东西都需要好好洗洗。

孟清浅想了想,没有惊动侍女,取出防身用的小短刀,在亵裤上划下一块干燥柔软的布料,塞到铃铛当中阻隔声音。至于亵裤的余下部分,则被烛火点燃,一把火烧掉了。

彻底毁灭证据。

现在能证明自己破防的唯一的证据,便只剩何云霄的手绢,和何云霄本人了。

孟清浅想了想,还是没有销毁何云霄给的手绢。因为他本人就是证据,此时再销毁手绢没有意义,何况何云霄这狗贼,手段很多,他还能像上次那个沾了自己口水的手绢一样,买相同款式的来刺激自己。

如此一想,倒不如把手绢留下,洗得干净,显示自己并不在乎,这种“我不在乎”的做法,却更能令何云霄老实安分一些。

孟清浅清洗过身体,换好衣服,戴好铃铛,嘱咐侍女小心清洗,小心保管手绢以后,这才赶到待客厅赴约。

有一说一,或许是长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看折子的缘故,孟清浅做事向来很快,即使是在换衣服这一点上也是如此。

离开何云霄两刻钟后,孟清浅来到待客厅,再次见到何云霄。

经历过粉红牡丹手绢事件后,即便有铃铛定神,孟清浅也无法用完全平静的心态面对何云霄了。

一丝不太可察的羞红飞到孟清浅的脸上,面对何云霄时,她的心绪和呼吸都稍快了一点。

何云霄原本打算等一个时辰,等不到人便告辞的。他深知女人换衣服的速度。别对她们抱有幻想。

虽然谈银行发展的大事很重要,但他也答应楚楚下午去找她玩。女主和事业相比,何云霄永远选择女主。

何云霄面对这种事情,从上辈子开始就很拎得清。

上辈子上学是为了啥?挣钱。

这辈子搞事业是为了啥?女主。

女主第一,事业第二,不能本末倒置。

结果,没等一个时辰,不到半个时辰,解药就换完衣服过来了。

“李姑娘,你这身衣服也不错,不过,要是能穿些,咳咳,更女子的衣服,肯定会更漂亮。多的不说,那些大家闺秀,肯定无法和姑娘比美。”

谷弙

何云霄有事请求李清梦,一见她便趁机一阵恭维。

孟清浅自诩美貌无双,原本是根本不吃这等“拙劣的赞美”。但何云霄和旁人不同,他对她来说,是特殊中的特殊,例外中的例外。

即便孟清浅根本没有因为何云霄的赞美而感到开心,但她却因为何云霄主动和她说话而勾起回忆,感到一丝羞耻。

俏脸再红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