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查理和奥斯顿(1 / 4)

鲁恩贵族,特别是那些有着诸多子嗣的大贵族一直较为头疼的一件事便是继承权的问题。想要让家族传承下去,有一个合格的继承人是最大的前提。

一夫一妻制的传统下,只有嫡子,没有庶子,所以贵族们只需要考虑长幼问题。长子出色,那自然不用多说,按照鲁恩的继承法施行就可以了。可如果长子才能不够,但次子或者幼子出色,那将会是这些贵族最头疼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再牵扯到父母偏爱的问题,那么在继承权上,就要纠缠很久了。

别看鲁恩的继承法规定长子才能继承爵位和财产,但对于这些贵族来说,在自己死亡之前通过种种手段来改变继承权还是能做到的,比如长子出了某种变故,无法继承爵位等等。

这样的方式只要不是出现什么纰漏,其余贵族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他们也不能保证自己不遇上这样的问题。

当然,有为了家族延续采取这种手段的贵族,自然也有不在乎或者对自己没有才能的长子有足够信任的贵族。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分法,那就是把爵位留给长子,把资源或者财产分割一部分给宠爱的幼子。这种方法除了会引起兄弟争端外,那就是可能会导致家族彻底没落下去。

但利维特三兄弟在贵族中却是独树一帜。

长兄奥德里奇·利维特继承家族爵位,稳固利维特家族在上议院的位置和利益;二弟艾弥留斯·利维特继承家族在军方的势力,之后更是晋升为半神;幼弟虽然由军转政,但在两位兄长的支持下,也做到了一方总督。

在其他贵族看来,利维特家族的这种继承方法不仅没有让家族没落,还扩大了家族的势力,三兄弟的感情更是稳固。

可奥斯顿知道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他并没有从他父亲老利维特伯爵那里继承什么,在家族中也没有话语权,成为总督也只是因为他们被已死的尼根公爵针对,做出的补偿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只能停留在地方总督这个层次,无法再往上了。因为需要更加庞大的政治资源,会影响到利维特家族现有的政治格局。

而总督一任五年,他已经做到第二任了,按照规定,三四年后他就要返回贝克兰德,没有意外的话会被赐予一个爵位,之后就再也获取不到利维特家族的支持了,尽管两位兄长很爱护他。

那样的话,对于查理王子来说,他的用处就不大了。

所以,对奥斯顿来说,他要在卸任、封爵之前,把利维特家族绑在查理王子身上,这样即使他比不上自己两位兄长,也能获得王子殿下更多的信任。

在尼根公爵遇刺后,奥斯顿就打算去找自己的兄长艾弥留斯,将这件事挑明,借此机会让利维特家族获得查理王子的支持,成为保守党贵族的首领。

但当时纳斯特的“黑皇帝号”徘回不去,他才没有出发。

可还没过两天,艾弥留斯就来到奥拉维,警告他停止向弗萨克的走私,销毁所有证据,并说这件事情已经被尼根家族知道,为了保护他,利维特家族暂时支持尼根家族。

奥斯顿当时就感觉自己的灵都要脱离身躯了,直到查理王子询问此事时他才反应过来,辩解称这是自己两位兄长做出的决定,要先避免新党的冲击,再逐步蚕食尼根家族的势力。

因为利特家族和尼根家族两百年的恩怨,所以查理王子并没有怀疑此事,只是让其赶紧同两位兄长摊牌,这样他就会动用力量让艾弥留斯成为明年对弗萨克战争的最高指挥官,视线双方的互利共赢。

没有办法,奥斯顿只好应承下来。

这位王子殿下为了王位甚至敢出卖情报给弗萨克,让鲁恩东拜朗舰队受到重创。一旦知道这件事被外人知道,那自己肯定是第一个被牺牲的。

不过好在,他也不是没有准备,他在一开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