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拆分大唐皇家商行(2 / 2)

不统属的单位。

朝廷以人力、财力和信用担保作为投资得到大唐钱庄、大唐商行、大唐第一道路建设集团、大唐外贸、大唐传媒、大唐交通集团及大唐农牧等七个单位的一半股份,成为与皇帝同样地位的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但是朝廷不能干预七家单位的具体运作。

大唐皇家工业集团、未来城兵器集团、大唐皇家物业和皇家连锁商行四家依旧是李元喆的个人核心产业,尤其是大唐皇家工业集团和未来城兵器集团两家,更是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绝对不会允许别人染指。

朝中各部其实对大唐皇家商行的存在意义并不清楚,他们只是想收回部分的权力和眼馋其巨额的收益而已,李元喆也没有把国有资本的概念告诉他们,只是让他们先体验一下而已,方便大唐日后的再次改革。

有好处的事情没人会拒绝。

朝中的大佬高高兴兴的在厚达两米的各种合约上挨个盖上大印。

不过有了之前榷场、水泥路和市舶司的三个教训,大佬们也多了个心眼,在与七个单位签订合约的时候又与皇帝签订了一份备忘录,明确了七个单位的各项经营活动不能与朝廷的决策相悖,更不能代替朝廷的各级部门行使权利。

李元喆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反正以后他也要剥离企业本职之外的职能,现在明确企业的商业性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未来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大唐的官员还是很有能力的,与皇帝签订了一系列合约之后,他们有样学样,将朝廷的盐铁专卖、矿产经营、粮食调度、邮驿等业务单独拎了出来,组建了直属民部的大唐盐政、大唐钢铁、大唐粮油、大唐邮驿、大唐矿业等五个企业集团,将民部原有的业务进行细分,实现了民部原有业务的整顿,让管理与销售分开,减少了那些蛀虫钻空子的空间。

就这样,未来大唐经济工业领域十六金刚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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