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另有玄机(1 / 1)

野犬,是农业时代之前,家犬的祖先。

野犬斑纹均不相同,前肢无爪,前臼齿较大,可磨碎大型骨头,追击时速可达45千米,在华夏现代生物学中,野犬属于灰狼的亚种。

野犬动作非常敏捷,其运动、速度和耐力都极优秀,可以捕食两倍于它们体重的猎物,包括羚羊、角马和斑马,若是经过训练,和人厮杀更不在话下。

所以面前这只野犬,必然十分嗜血。

但凡嗜血者,皆为兵器。

在来比武招亲前,这只野狗恐怕早就受过颇为专业的训练,它身体健壮,牙齿尖利,平时应该生肉喂养为主,特别是那一双眼睛锐利异常。

只是在大魏,还有专门训狗的人?

这只野犬的主人,是一个世家子弟。

“猎豹,坐!”那世家子弟得意吹了一声口哨,野犬立马坐了下来。时值初春,天气都有点热,狗猩红的舌头吐着,渗人得慌。

其他见了,皆惊然失色。

听得懂人话的畜生,还还得了?

萧权知道狗的厉害,狗智商高,可训练,在现代社会,有缉毒犬、导盲犬、狩猎犬。

可现代所有的服务犬,都不是烈性犬。

眼前这条野犬,一看就是刚刚驯化,烈性十足,除了主人,在它眼里,其他人都是猎物。

有人一哆嗦“可千万别把我和这公子分到一个组,我可不想和一只野狗对打!”

打赢了,不过就赢了一只狗。

打输了,连条狗都不如。

无论输赢,名声都不好听!再说了,这只狗实在是渗人得很!

那世家子弟一听,喝道“什么野狗!它有名有姓!名叫猎豹!”

“想和我猎豹比?你们还不够格!还敢嫌弃?”世家子弟白了一眼“我这猎豹可是连护才都能打得过的!你们想打也不够格!”

短短一句话之间,萧权就听得出了此人的残忍。

这人竟然是用大活人来训练野犬!

这只犬和活人斗过无数回,恐怕凶猛异常!

这个比武招亲,有严格的比试规则,毕竟是公主招婿是一件大喜事。

所以,比试的时候,都是差不多就行了,皇帝有命,绝对不能出人命。

可萧权这个组,不仅仅人人健壮,还风格奇特,连野犬都亲自上场。

畜生撕咬没有个度,要是咬出了人命,这个世家公子只需要找个理由推托就可以一只畜生,哪能和刀剑一样比得那么准呢。

萧权隐隐约约,意识到这只野犬,是冲他而来。

李牧和白起担忧的屠夫,萧权不担心。

反倒是这只猎犬,让萧权心里一沉。

萧权心神定了定,稳着,再嗜血也不过是一只畜牲!

他惊魂刀锋利无比,连人都能轻易地开膛破肚,何况是一只狗?

想是这么想,萧权手心却微微出了冷汗。

“开始抽签!一对一比试!”

这时,有公公高喊一声,大家的注意力才从野犬的身上转移。

说是抽签,萧权打赌,一定会被人动了手脚!

十二组共有200人,只需要其中100人抽签,萧权是不需要抽签的那一百个。

就看,是谁抽到萧权了。

皇家校场是争锋相对的地方,是古代专用的比武之地,杀气极重。

萧权静静地等着第一轮对手。

要得到小组第一,必须经过三轮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