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章 打不过就只能这样了(3 / 6)

的剑不锋利,想直接气死为师吧?

“你话给我说清楚一点啊!是你自己怕打雷,所以选择睡我身边的,我都没有碰过你好吗?”

天地良心,那时候娜塔莎才17岁,还没有成年。未成年的孩子因为害怕打雷,睡在父母身边,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打雷也是你的剑弄出来的,你那是‘欲擒故纵’,你个渣男混蛋师傅!”

“放屁,白天教你光剑剑术的雷是我弄出来的,晚上下雷阵雨,跟我有半毛钱关系啊?”

污蔑,这是污蔑!陷入爱情的女人,已经失去思考能力了吗?

“我不管,就是你!还有,你为什么要逃跑?”

“我为什么不能跑。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啊。而且那不叫逃跑,长大的幼崽应该学会独自生活,不能老实依赖家长。”

“依赖你妹啊!”

“依赖我妹干嘛?”

“啊!气死我了,去死吧渣男!”

“从刚才我就想说,你这一口一个‘渣男’。我又没有承诺过你们什么,就算我离你们而去又怎么能算渣男呢?”

“胡说八道!你明明说了,只要我能打败你,你就会娶我的!”

“那不是,我不是还没败吗?”

那不是为了激励你们好好练剑吗?谁能想得到你们区区三四十年就能进入传奇啊?我也很崩溃啊。

没错,我离开天界的主要原因就是那根承诺,她们俩都突破传奇了。看情况我是打不过了,所以我就跑了。

论阿拉德大陆的职业体系,近战捉对厮杀,剑术第一。

某红眼病职业自动排除评比。一剑捅心脏、一刀抹脖子这样的致命伤,他一个“死亡抗拒”瞬间愈合恢复了?

狂战士一刀下去,剑士没了。

所以说红眼根本就不是人,排除评比,剑术第一。

论攻城拔寨,摧枯拉朽,千里(实际攻击距离可能没这么远)之外取人小命,枪炮师当属第一。

八百米外一枪爆头,唯有弹药专家的尼尔狙击。

整军列阵,千里奔袭,以众杀强,那是魔枪系的骑士们的事。

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暗杀和隐匿逃遁,那是刺杀系的刺客们的事。

魔法系体现在全能,攻击地图炮,防御魔法盾,增益一堆祝福,辅助,治疗。还有生活系魔法……

同职业的情况下,一般谁的境界高,谁的属性就强,胜利的可能性就大。

但是,即使如此,我也没有败啊。

“啊!臭师傅,你不用败了,你这就要死了。‘飞花逐月’!”

“傻丫头,你真以为进入传奇就能打败为师了?”

天真!你的剑术都是我看着成长起来的,能不能打败我,我还不清楚吗?看这招,应该是‘能’吧。

夭寿啊!怎么就直接出杀招了?你就不能收着点手?

“熔融!”刀身温度急剧升高,血红色刀身变为金黄如岩浆铁水一般的颜色。

不好意思了,娜塔莎臭丫头。比剑术,我可能真的不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对手了。但是没有剑的你,绝不是我的一合之敌。这次就把你的剑毁了,有机会再给你打造更好的剑吧。

虽说剑士的实力,更看重自身。但是有一把好武器也同样重要,毕竟,那些追求高品质武器的人,也不是傻子。如果用什么武器真的都一样,为什么史诗武器卖那么贵呢?

这一次对斩中,我的‘裂创’斩断娜塔莎的两把光剑,强制打断了她的‘二次觉醒技’。

二次觉醒技是进入传奇之后,实力再次进步,才能掌握的,再向上,还有没有进步空间,没有人知道了。我的剑术连进入传奇都没有,更不可能知道。

“你输了呦,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