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四 主角的好伙伴(1 / 2)

说实话,宋钟他也是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也会是个闲不住的人。

这种情况,以前他倒是从没发现过,即便是拿现在的自己跟从前对比,他觉得没有什么不同。

哦,除了,变得有钱之外。

啧啧,这么说起来,还是有钱的错了?

人啊,一旦有钱就会忽然变的会玩了!

不管男女!

不不不,不应该怪钱,钱本身是没有错的,有错的还是人本身。

“前世”的平淡的生活经历,让宋钟,更是有着一种迫切的渴望。

?既然让我拥有这个机会,那我肯定会好好珍惜,宋钟心中暗自坚定起来了信念。

在他前世,因为平庸和碌碌无为,热血已经冷却,但现在,面对这个诡异世界的邀请,宋钟他只想下场,一起狂欢。

人生苦短,何不让自己试试?

上辈子他从没主动选择做什么事情,好像一切都是自然发生,自然结束。

一切的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随波逐流,没有一点的波浪起伏。

但今天他有一种感觉,似乎拥有了金手指后,从此就会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和他之前的想法并不冲突。

之前是抱着万一自己金手指没效果的情况下,宋钟认为,自己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毕竟,但凡能重来的事情,都已经很幸运了,更何况生命这种东西。

但是如今金手指开启了,超能力也有了,他于茫然中得到了“指点”,接下来要做的,无非就是朝一个方向全力奔跑就是了。

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伟人说过,这世界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

以前他觉得这话很怪,但是现在想想,路不就是人走出来的么。

他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路的。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追到了女神,但是女神的闺蜜却说她喜欢自己。

一个填空题他想起了答案,却突然发现变成了一道多选题。

多出来的这个答案,还是他之前从未考虑过的。

恍惚之中,宋钟似乎看到一个画面:广袤的名为“诡异”的超级菜地上,他拿着一把镰刀,开始切割着重重叠叠的韭菜...

不禁浮想联翩,觉得爽歪歪,嘴角也勾出了一个弧度。

总之,他会一步一步站在世界娱乐的巅峰,人们会记住他,世界也会记住他响亮又伟大的名字斯内克.宋!

诶不对,乱了乱了!

?是宋某人!

胡思乱想一通的宋钟,又莫名其妙的就感到一阵愉悦。

一切来的是那么的突兀和奇怪,得亏他旁边没有人,不然一定以为他发瘟了。

自娱自乐的哼着歌,宋钟搬来笔记本电脑,然后照例登录,打开了内网,留意着自己设置搜索了关键词的信息播报。

没有发现增添新的诡秘相关的新闻,也没有疑似引发的一些异常事件,似乎,这段时间里面,没有太多诡秘事件喷发。

这不正常啊。

宋钟扣了扣头皮。

按照自己原本在写小说的时候,习惯三天一搞事,五天一大事的臭毛病,这个时候,主角不应该忙碌起来,沦为被求救的工具人,然后在不断解决问题的途中,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趋势吗?

总不能是自己现在变成了主角的缘故,所以省略了白富...咳咳,省略了诡秘事件的喷发情况了吧?

不过他也没有傻兮兮的跑去问人严真,而是换了一种思路,打算将目标信息来源的搜索,扩大到网络上的实事报道方面。

虽然目前来说,由于除灵人和驱魔人的出现,这个世界明面的整体上面还是和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