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章 奥斯本(1 / 2)

对于布鲁斯提醒的事,常威早有准备。

雇佣兵的那一背包血兰,常威带回来之后,就丢在哪儿,根本没管。那就是一个幌子,仅此而已。

那晚上取精元珠,顺手采集的那十株血兰,才是他给自己留的。现在还在穴窍空间里放着呢。

无论如何,血兰都是常威在这个世界迄今为止遇到的品质最高的植物,比什么人参、西洋参之类的强得多。培育是肯定要培育的,但一定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道场内。

回到农场,常威把背包找出来,打开一看,一背包血兰都蔫了,看起来活不了几株。

但样子还得做。

于是他就在自家后面的花园里把这些血兰都种起来,然后便撒手不管。

如果有人上门,来文的,就带他看看这些血兰,要,就拿钱来买,不要则罢。如果来武的,那也好说,不会武功的常威先怂了,晚上再找回来就是。

遁入地底道场,常威接着之前继续干。

偌大的地底空间,上下四方,已经有一半铭刻好了聚灵符文。估摸着再搞一个晚上加一个白天,第一道聚灵禁就差不多了。

常威上下飘飞,目光炯炯,聚精会神,一缕缕法力在指尖绽放,画出一道道符文,印入洞壁之中,留下一道道奇诡绚丽的纹。

在这个过程中,常威也在细微处对道场进行一些调整。反正怎么好,怎么合意,怎么来。

傍晚又去接了艾莉,这天晚上两人一起练完长春功,常威让艾莉睡死,就继续琢磨地底道场。

日子就这么过,平平淡淡,但非常充实。

直到两天后,常威铸造道场的第一步初期完工,第一层符文铭刻完善凝结成第一道聚灵禁,道场初步拥有了汇聚元炁、锁定元炁的功能。

常威打算休息休息,缓一两天。

这时候,有人上门拜访。

来福的电话打到屋里,常威接到电话之后,就奔大门去。

来福说来拜访的人,自称是他的同学。

同学这两个字,常威一听,觉得很遥远。好像过了很久似的——当然过了很久,他自己的同学,应该回溯到第一世,都快不记得了。这会儿来的,料来是他这具身躯原主人同学。原来那个常威在家庭变故之前,是纽约帝国大学的大一学生。

到了农场大门口,公路旁停着一辆车,边边上站着两个西装革履保镖模样的人。剩下一个小帅小帅的小青年,这时候正在看门房前跟来福说话。

常威一到,看到那个小帅哥转过的脸,一些陌生的记忆涌上心头。

常威脱口而出“哈利?”

“常!”穿着小西装,帅气干净的哈利大笑着拥抱过来。

常威别扭的跟他抱了抱。

“好久不见。”哈利有点叹息“你退学之后,每次爬梯少一个人,总觉得不太对劲。”

这是客气话。

刚刚涌上来的一些记忆告诉他,原主人跟哈利的关系,只能说是跟好朋友沾边,比一般的朋友好,比好朋友差点。

这个人是谁呢?哈利奥斯本。

挺熟悉的一个人,不是原主人的那种熟悉,而是常威自己的。

“你怎么到圣爱德华来了?”

常威笑呵呵引着哈利进了农场,一边道“这地方又小又偏僻,跟纽约可没得比。”

原主人与哈利关系还算不错,因为这小子虽然是个二代,但对人接物没的说。即便常威是个面貌更倾向于东方人的混血儿,也能玩到一起。不像另外一些富二代白人,明里暗里看不起有色人种。

“因为有事。”

哈利道“你知道我家有一间公司,需要一种珍奇植物。正好还没开学,我偶尔听到我父亲说起你的名字,我一打听,果然是你,于是自告奋勇。”

很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