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章 同盟条约(1 / 3)

明末阴雄 多极世界 4055 字 2020-04-12

这三场大战下来,维护了大明的主导地位,平定了内乱,但也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财政支出太大,打仗可是要花钱的。

三场大战一共用掉了超过一千二百万两白银的军费,甚至万历皇帝的内库都被掏空了,而继承自李太后的爱钱本性,让万历皇帝想方设法的弄钱。

而此时,正是西班牙国力正盛之时,每年从美洲运送三四百万两的白银到菲律宾,然后购买大明的货物,这个事情很快就被万历皇帝发现了。

朱翊钧并不知道具体情况,以为吕宋有大型金银矿山,所以才能每年花费这么多白银来购买货物,自然而然的就把主意打到吕宋头上,如果能拿下吕宋,每年就能多几百万两的财政收入,不但财政方面能宽裕不少,他的内库也能充实起来。

于是派出东厂番子和锦衣卫,前往吕宋打探消息,却不知怎么搞的,被西班牙殖民当局发现了,再加上本就令他们不安的华人团体,他们担心这些定居吕宋的华人,会和大明的军队里应外合,夺取吕宋的控制权。

于是,在万历三十一年,西班牙殖民者决定先下手为强,煽动当地的土著,对华人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屠杀,死难者总数超过两万人。

这件事情当时震惊大明,万历皇帝也极为震怒,准备组织军队远征,但后来考虑到路途太过遥远,而且所需军费颇多,最后放弃了军事行动,发了个《谕吕宋檄》警告西班牙人。

徐文仪特意提到这次大屠杀,还有与东印度公司合作的可能性,无非就是告诉萨拉曼卡,如果拒绝合作的结果是什么。

虽然西班牙人跟荷兰人是仇敌,吕宋行政区跟荷兰东印度公司也经常发生战斗,但两者性质是不一样的,吕宋行政区其实就是新西班牙总督区下辖的十二个行政区之一,管理模式虽然不像本土那样严格,但说起来也算是西班牙帝国的领土,萨拉曼卡这个吕宋总督直接接受新西班牙总督区的领导,西班牙帝国皇帝也能直接撤销他的职务。

但荷兰东印度公司却不一样,这完全就是一个得到了官方授权的商业机构,只不过这个商业机构的权力相当大,可以自行组建军队,发型货物货币,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或者发动战争,同时可以建立殖民地。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正式成立,目的就是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的贸易商业,与西班牙的殖民地抗衡,总部设立在爪哇岛的巴达维亚,到目前为止统治区域包括斯里兰卡,孟加拉、马六甲,暹罗,同时在波斯南部海岸,印度巴拉马海岸建立据点,不过东番岛的据点已经被天策军拔除。

这个公司可以说是最早的股份制公司,并且发行有股票,荷兰政府持有一定的股权,可以从公司收益中分红。

也就是说,东印度公司就像一个商业组织,一切以利益为准,荷兰政府只是给他们他们一定的权力和名义,然后从公司的收益中分红,至于人事调动,职位安排等等,一律不管,只等着分钱就好。

换句话说,东印度公司完全不在乎政治上面的事情,哪怕所有的殖民地丢失,公司的董事会也不会被追究责任,顶多就是没办法继续赚钱,荷兰政府解散这个公司罢了。

萨拉曼卡也不是傻子,荷兰东印度公司一贯的商人做法他很清楚,如果天策军真的愿意跟他们结盟,考虑到所能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对于天策军彻底拔掉东番岛的据点,以及损失的舰队,他们肯定也能不在乎。

打个比方,这一次普特曼斯受命进攻福建,为的就是打通商路,获得与大明的贸易权,虽然在与郑芝龙以及天策军的交战中舰队被全歼,东番岛的据点被拔出,但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来说,也就相当于做了一笔生意,血本无归。

但如果与天策军结盟,获得贸易垄断权,那么这是一笔收益巨大的买卖,远远大过前一笔生意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