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吊诡(1 / 3)

大唐不良人 庚新 1503 字 2020-11-04

根据万年县仵作的现场勘察,在公主遇害的宅子里,只提取到两个人的脚印。

一个是公主自己的。

另一个,是苏大为。

饶是苏大为早预料到此案与自己脱不开干系,但看到这份“证据”,仍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声:贼你妈。

他总算知道,为何刚进来时,大理寺卿裴廉以及公廨里的主薄和长史们,看自己那种古怪的目光了。

这案子,就眼下的证据来看。

他苏大为,是第一嫌疑人。

李治命其协助大理寺办案,又有了上次内味。

就是命苏大为“自证清白”,“我查我自己。”

从好处来说,这是李治对苏大为的信任。

但若从另一方面来解读,这也是一种考验。

能,则跨过天堑。

不能,则有杀身之祸。

若不是在大理寺卿的公廨里,苏大为简直恨不到给自己额头一巴掌。

当日为何想不开,要接高阳公主的话,为何要将玄奘法师交托的《大唐西域记》送去给高阳公主。

等等……

苏大为突然想起此事,忍不住开口问:“在公主遇害的宅子里,有没有找到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

“什么?”

裴廉一直在暗中观察苏大为的神色,闻言不由一愣。

想了想他才道:“卷宗上并没有提及,想必现场是没有发现此物。”

心里早有判断的苏大为,眉头皱起。

此案,不光要洗脱自己的嫌疑。

要找出杀高阳的真凶。

还得寻回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

真是奇哉怪也。

那凶手,难道杀了人,还要顺手掳去书?

《大唐西域记》,既非佛法,又非什么宝藏宝书,不过是玄奘法师当年西行求佛法,沿途经过西域百余国,各种见闻。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在杀了公主之后,还要拿走此书?

这书,对凶手有意义吗?

“苏少卿。”

裴廉在一旁观察着苏大为的神色反应,斟酌着道:“案件现场,你是否还要去看看?”

“要去。”

“唔,那我安排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陪你一起,若有需要,还可召长安和万年县的武候和捕快、差役和仵作,只要查案需要,大理寺都力支持。”

“多谢。”

苏大为向裴廉抱了抱拳。

不管对方心里怎么想,至少这个态度释放的是善意。

“苏少卿无须多礼,此案你我都是一条蝇上的蚂蚱,尽快破案,与你我都有好处。”

裴廉看了看苏大为的脸色,接着道:“苏少卿放心,我绝对相信此案与你无关,以苏少卿的手段智谋,真有牵涉,绝不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再者说,公主遇害现场居然只有你和公主的脚印,这本身就透着吊诡。”

裴廉身为大理寺卿,眼光手段都不差。

堪称能吏。

比如卷宗上关于现场的描述。

居然只有两个人的足印。

公主府上,至少下人的痕迹要有吧,再者说,公主会用晚膳也需有人送进去吧。

现场只有两人的足印,这本身就不可能。

事有反常。

“裴寺卿,案情紧急,我就不多留了,这就去现场看看,这边可以借调几个差役还有仵作与我同行。”

借人,并不代表苏大为自己不能勘察现场。

他手里都察寺多的是能人。

只为了避嫌。

此案关联重大,苏大为绝不能像过去的案子一样,只用自己手下人。

而要多借大理寺和县里的刑名。

以示坦荡和